圖片來源 2021.11.02_shutterstock_1320640097
愛美族追求小臉和抗皺,一有空就打肉毒桿菌,心想長期維持「效果」,也算是留住青春的法子,國際美容整形外科學會(ISAPS)有趣的數字顯示,2014年,全球微整療程執行超過1000萬次,其中肉毒桿菌療程就施打近500萬次,可見一般。
坊間傳出,持續在施打肉毒桿菌的人發現自己需要重打的時間縮短,從原來的半年變成2個月,或是發現打了好像沒有打,咀嚼肌沒有被縮小、抬頭紋沒有被消失,整張臉不動如山,驚恐以為「自己老到肉毒桿菌救不了!」
別害怕~~專家解釋,這是因為過去一段時期特定的肉毒桿菌產品可能出現了抗藥性,但現在產品純化技術提升,德國藥廠已研發出「不含與肉毒桿菌素作用無關的複合性蛋白質的肉毒桿菌」,國內也已核准此類新產品,未來民眾可以多加留意,諮詢專業醫師才是愛美族最該做的事。
↑法國整形科醫生Dr.Trevi dic在香港的記者會上,說明德國研發的肉毒桿菌特色。
專家說,所謂「肉毒桿菌的抗藥性」指的是,肉毒桿菌素產品中同時含有與肉毒桿菌素作用無關的其他細菌蛋白雜質(或稱:複合蛋白質),身體在接受到這種外來物質後,自己會產生免疫抗體,而造成往後的肉毒桿菌素注射作用失效,降低療程效果與維持時間。
專家也說,理論上,肉毒桿菌出現抗體的機率極小。《神經傳導期刊》發現一項研究結果表示,超過一成患者使用肉毒桿菌治療疾病後,檢驗發現體內產生抗體。國外研究也證實,肉毒桿菌注射的醫療行為上,產生抗體的機率僅約10%至20%,醫美診所則因為運用在臉部、腿部等局部範圍,注射劑量相對減少,產生抗體的機會下修至約1%至5%。
醫師表示,如果施打肉毒桿菌是為了肌肉放鬆,改善臉部紋路與線條、大小臉,或是打掉抬頭紋,卻竟然沒有起作用,那問題不大;但若是用來治療斜頸症、眼球痙攣,還有多汗、狐臭、膀胱過動導致頻尿等等病症,那患者對肉毒桿菌有抗藥性的問題就很嚴重,因為萬一這些病症都無藥可醫,麻煩可就大了。
國際皮膚外科學會理事、德國美容醫學專家Dr. Tatjana Pavicic說,傳統認為是年齡較長的人才需要施打肉毒桿菌,但根據國際觀察,施打人口已有年輕化趨勢,代表消費者反覆施打肉毒桿菌的時間將拉長,因此,消費者更應該重視肉毒桿菌純度與抗藥性問題,才能享受肉毒桿菌療程帶來的美麗成效。
↑從左至右為,Xeomin(德國)、Dysport(英國)、Botox(美國)研發肉毒桿菌。
肉毒桿菌運用在醫學美容上的發展,最早是1989年批准上市的Botox,用途限於治療特定病症,2002年才獲准用於面部除皺。肉毒桿菌的運用發展至今,目前情況如下:
●台灣批准的肉毒桿菌素包含:Botox(美國)、Dysport(英國)、Xeomin(德國),以上三種都獲得美國FDA認證,消費者能有更多的選擇。
●台灣尚未合法允許上市的是Meditoxin(韓國)、Neuronox(韓國)、衡力(中國)、Botulax(韓國)肉毒桿菌。
圖片來源 悠美攝影
門診經驗中,不少消費者經常問,為何肉毒桿菌的市場價格混亂,要知「羊毛出在羊身上」,低價療程的風險多,注射針劑有一定成本,民眾應觀察:注射內容物是不是合法?除了留意產品須有衛福部核可字號之外,施打劑量會隨施打部位而有所不同,劑量太少的效果不彰,劑量過多的臉部凹陷、局部僵硬等風險增加,例如打了魚尾紋,導致雙眼無法閉合等。
因此,悠美診所的醫師在施打前,會經過仔細的評估,以符合個人需求及改善效果最大值為前提,再評估劑量的使用,將劑量抓在發生問題機率較低。
圖片來源 悠美攝影
看似一般的針劑注射療程,其實和皮膚醫學大有關係,很多人以為「哪裡有皺紋,肉毒桿菌就在那」這是錯誤概念,肉毒桿菌毒素製劑施打在肌肉層,向外擴散對神經傳導進行阻斷,而肌肉的走向、深淺位置不同,每個人乃至每一條肌肉生長不同,如果沒有施打在對的位置上,除皺不成,可能引發眼斜口歪,喝水漏水、講話漏風的尷尬場面。
一般專科醫師由於非皮膚科出身,無法掌握皮膚與肌肉的結構走向,可能做出誤判,影響治療效果。
圖片來源 悠美攝影
那些長年施打含「複合性蛋白質」肉毒桿菌的民眾也不用害怕!悠美診所院長、也是皮膚專科醫師朱芃年,他貼心提醒,民眾只要先暫停施打,或選用純度較高的肉毒桿菌產品,等待抗體逐漸下降之後,維持效果可從2個月又恢復到6個月。
悠美診所 ● 案例分享:
一、【肉毒除皺】還在用眼霜?不老男星田家達教你,3秒拉緊眼尾法!
《 免責聲明 》
◆ 本內文僅供參考,並非每個人都適合,實際狀況仍由醫師當面進行諮詢評估。
◆ 本公司取得商業圖片以及圖文授權曝光,經查證非經由本公司書面同意下,第三方將其任意轉載、修改使用,此侵權行為及造成所有之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同時視情節將依法通知並提出告訴。
◆ 本網站力求網站內容之完整性,將會隨時更改,而不作另行通知。
※禁止任何網際網路服務業者轉錄其網路資訊之內容供人點閱。但以網路搜尋或超連結方式,進入醫療機構之網址(域)直接點閱者,不在此限。